在老挝,专利异议制度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反对授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小专利的机会。该系统确保专利授权过程公平透明,允许审查异议权利要求并提供支持证据。 KENFOX 是一家领先的知识产权公司,可以在整个专利异议过程中提供专家指导和支持。
根据第 1714/MOST 号决定第 13 条,任何利害关系方都有机会在工业产权登记官方公报正式公布申请后 90 天内反对授予发明专利或实用创新小专利。
反对通知必须在工业产权注册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 90(九十)天内向 DIP 提交。
文件应使用 DIP 提供的表格模板填写,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专利或小专利申请异议请求应包括以下文件:
DIP 将通过以下流程处理专利/小专利申请的反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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