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关没有暂停进口商标侵权货物的书面程序或制度。
然而,根据 2005 年 5 月 20 日万象资本第 05/NSA 号海关法,第 15 条:禁止携带的货物、物品。
“禁止的货物和物品是指政府为确保满足以下条件而不允许进出口、出售、购买、保留或使用的货物、物品:
1. 安全、节奏、对社会有益
2. 保护人、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S
3、良好的人民生活水平、风俗文化
4. 保护民族遗产
5. 保护自然资源
6. 根据联合国条约执行
7. 按照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案件中,海关禁止案件主要属于No#7,也有部分属于No#6。
这在实践中是可能的(先例),但法规中没有制定书面的系统或程序指南。
从之前的案例来看,还有好几个案例,比如牙膏、洗发水产品等。
⇒基本要求是:
1.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正式函件;
2、授权委托书;
3. 商标所有人的请求。
4.假冒产品进口的证据和统计。
5. 所有权契约/申请人的身份。
⇒请参考编号(2)
1. 法定代表人的公函。
2. 授权书(商标所有人给老挝商标局/老挝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书)。
⇒即使有多个海关,该请求也必须向中央或总理办公室提交以获得批准(官方通知)。然后此官方通知将发送给所有相关部门,通知所有单位老挝的习俗。 (请参阅洗发水的案例。为了方便您参考,我们随函附上您)。
(a) 是否需要对海关人员进行培训,例如教授如何发现侵权货物的技术等?
⇒是的,由于一些假冒商品与正品几乎或看起来几乎相同,如果没有经过培训,官员可能无法识别假冒商品和正品之间的区别。
(b) 客户还必须向海关提供哪些其他合作?
⇒正品和仿冒产品、设备或工具,以区分正品和仿冒产品之间的差异。
(c) 当海关发现可疑进口商品时,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必须实际前往发现可疑进口商品的海关,判断该进口商品是否构成侵权商标?如果是,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多长时间做出决定?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海关官员已经具备足够、可靠和负责任的技能,海关官员可以自行管理,而无需知识产权持有人每次在场。
然而,在海关官员无法识别可疑货物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要求知识产权持有人协助海关官员。
(四)海关发现疑似进口产品时,海关或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可以对疑似进口产品的样品进行复查?
⇒是的
⇒这将取决于具体情况以及货物的当事人或所有者是否会因损坏或在该问题上花费的时间而起诉我们。
(a) 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才能申请和/或实现暂停进口?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对于假冒商品,不需要保证金。通常,侵权人将受到现金处罚。
(一)当海关等决定扣押/没收商标侵权货物时,被扣押/没收的侵权货物最终如何处理? (废弃、重新发货等)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罚款率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
(b) 谁承担处理被扣押/没收货物的费用?
⇒侵权者
是否可以对海关等决定提出上诉?如果可以的话,请具体、详细地说明其程序。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上诉案件。
⇒优点:
⇒缺点:
请向我们提供边境管制的实际情况(每年的申请数量、暂停进口的案例数量、问题等)。
⇒不可用